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医院内控管理规定,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谈判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。
一、服务项目:医疗可回收物(输液瓶、袋)回收处置服务
二、服务期限:1年
三、回收物种类、处置重量和预算:玻璃瓶回收量在38吨左右;回收处置预算2.9万元/年;回收物种类包含:
3.1废塑料类:指一次性输液瓶(袋)、塑料壶等未被污染的医用废塑料制品。
3.2废玻璃类:指输液瓶未被污染的医用废玻璃制品。
四、服务技术要求:详见附件1
五、响应方式:满足资格条件者,价低者中标。
六、付款方式:每季度结算一次。
七、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:
1.特定资格要求:回收服务单位系在浙江省商务厅批准的《关于公布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(袋)回收业务企业名单的通知》内的单位。
2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:
2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2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2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2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。
七、响应文件编制
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(响应文件密封,一式五份,一正四副,装订成册。所有证件均须真实、有效,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):
1.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项目(提供复印件,并加盖企业公章)。
2. 提供在浙江省商务厅的《关于公布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(袋)回收业务企业名单的通知》内单位佐证材料。
3.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(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)。
4. 报价方式:
玻璃瓶回收处置按每年包干制收取,不以重量计算,包干 元/年。
5. 投标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。
八、报名
1.报名时间截止时间:至2026年7月15日16:00。
2.报名要求:
2.1报名表详见附件2,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2.2邮箱地址:hzsycgk@sina.com
3.资格审查方式:资格后审。
4.联系人及电话:
4.1项目答疑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0572-2290517
4.2采购联系人:叶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:0572-2132317
九、谈判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
十、监督投诉
1.投标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,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
2.地点: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(苕溪东路2088号)门诊四楼纪检监察室
3.联系人:邵主任 联系电话:0572-2132306
附件1: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可回收物(输液瓶、袋)回收服务商采购需求.doc
附件2_报名表(医疗可回收物(输液瓶、袋)回收处置服务).xlsx
采供科
2026年7月8日
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692号 地址: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